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

【道歉啟事】跟PTT的水妹妹說聲抱歉

上一篇文章"不同網誌有不一樣的作者顯示名稱",我是從PTT那裏看到的,因為對方沒有教學網址,我只有在網誌上註明"作者"
有一位強者 O9229689l7 (水妹妹)回答了這個問題,謝謝他。


因為我寫文章如果來源是別人的網站或部落格介紹的,文章會引用出處,著名來源網址,但是PTT的東西,只能註明從哪看到的,當時看到這篇是很開心,但是疏忽要向原作者請示,才能轉載他的語法,這是我的錯誤,跟水妹妹道歉,對不起,是我的疏忽。

今天上PTT一看,作者我想是很生氣吧,不爽我抄襲他的文章,以後我會謹慎注意的,而且我的本意根本不是抄襲,而是想介紹很棒的東西給大家分享,但錯的是我沒有先照會原作者,這是我的錯,所以藉由部落格來向水妹妹道歉。

如果有人需要這個功能時,請上PTT BBS,部落格版搜尋"[Blogger] 可以給不同的blog不同的顯示名稱嗎"這篇文章就能看到解答了。

再次跟PTT 部落格版的水妹妹說聲抱歉,真的非常對不起。

2 則留言:

  1. 難得太郎這麼熱心的分享,也有註明出處,也不是商業使用,我想水妹妹應該大人有大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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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希望囉,以後會謹慎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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